以摘自醫砭:
血虛證是體內血液不足,肢體臟腑百脈失於濡養而出現的全身性衰弱證候的總稱。多因勞倦內傷,思慮過度,暗耗陰血;脾胃虛弱,氣血生化不足,或失血過多所致。久病不癒,溫病後期亦可引起。 主要臨床表現為:面白無華或萎黃,唇色淡,頭暈目眩,心悸,失眠,手足發麻,女子月經量少,衍期,甚則經閉。舌質淡,脈沉細無力等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