胎毒未消,潛伏在體內,日後便容易因為上火的食物、情緒或氣候誘發,從而導致皮膚癢,起疹子,疔瘡腫毒等。
所以,解胎毒是很重要的。
至於,你需不需要解胎毒?解胎毒是否能解決你的某某病症? 可以用問是否的功能確定後,再執行足量的校正。
以下摘自網路:
亞東紀念醫院傳統醫學科主治醫師林巧梅表示,女性在懷孕期間,體內會蘊含一些「毒邪」(大部分為熱邪,也就是俗稱的火氣),如果這些物質使孕婦出現皮膚搔癢、紅腫、起疹子或便祕等症狀,就稱為「胎毒」發作;同樣地,若胎兒受到媽咪體內的代謝物質或有害物影響,在出生半年內罹患濕疹,也會被認定為是一種胎毒表現。古代與現代對於胎毒的定義也稍有不同,明朝《萬氏秘傳片玉心書》的胎毒門提到:「凡小兒在月內有病者,皆胎毒也,並治其母。」代表胎兒出生後一個月內,只要發生癲癇、抽搐、不明原因啼哭、心包膜炎、高燒或呼吸急促等,都算是受到胎毒影響,至於現代醫界對於胎毒的定義,則是以媽咪與寶寶的皮膚症狀與便祕為主。